本公司為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並促成經濟、環境及社會之進步,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參照 「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制定本公司之「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以資遵循。
本公司 ESG 發展策略是以經營理念及企業文化為基礎,對利害關係人善盡社會責任,使客戶與供應商因本公司的誠信與良好的公司治理,與本公司建立信賴的合作關係;
讓投資人因認同本公司的核心價值而長期投資;員工則基於公司的認同產生向心力,進而在這內外助力的推動下,達到企業永續經營與不斷成長之目標。
本公司於 2015 年成立任務編組之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後更名為永續發展委員會,簡稱 ESG 委員會)。為強化公司治理效能,確保永續發展政策之落實,有效提升整體
ESG 效益,本公司於 2023 年 7 月 31 日將永續發展委員會提升為直屬董事會之功能性委員會。
本公司 ESG 委員會成員包括:董事長、林舜天獨立董事及陳標春獨立董事、王鼎章獨立董事、總經理,共計 5 人,並由林舜天獨立董事擔任主任委員,總經理擔任副主任委員,任期自 2023 年 7 月 31 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止。林舜天獨立董事具美國大學材料科學博士學歷,擔任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教授,具有公司 ESG 業務推展所需綠能新材料之專業。
ESG 委員會 2023 年舉行了 1 次會議,委員親自出席率達 100%。ESG 委員會於 2023 年 3 月 2 日董事會提報 2022 年永續報告書編纂進度規劃。2023 年 11 月 2 日董事會提報 2022 年永續報告書編制情形及內容,說明本公司在 ESG 重大主題管理、各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以及公司治理、環境保護、員工照顧及社會參與等方面的成果與努力。同時,亦提報本公司與合併報表子公司之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執行情形。ESG 委員會運作情形可參閱
公司治理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