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以品質、能力及環保政策等為條件,協同優質供應商長期配合,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並依ISO
14001、ISO 45001及ISO
50001對供應商、承攬商傳達環保及職安衛政策及資訊,同時遵守RoHS規範,強化供應商環保及職安衛管理績效,對工程承攬商加強環保教育,確保廠區各項作業的施工安全性,共同作好風險管理。
為鼓勵供應商持續優化,使本公司適時、適量、適價獲得優良原物料及服務等,每月對供應商品質、交期、配合度進行評價,並每年定期對供應商進行稽核。依本公司供應商評估管理辦法,供應商評鑑機制如下表:
*圖表可左右滑動
| 供應商評估-對新開發廠商之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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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方式為:
- 樣品承認
- 市場詢價及比價
- 依「供應商評估報告書」之評核項目,以及「環境暨HSF
系統稽核定期評鑑查檢表」與職安衛稽核-「職安衛系統稽核-
定期評鑑查檢表」之檢查項目對潛在供應商進行評分。
- 評分70~80分之供應商可提改善報告覆審。
- 評分80分以上並符合ISO 9001驗證者登錄為合格供應商,且合格供應商均需簽訂「誠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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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應商評價-對合格供應商之每月異常管理 |
- 為避免供應鏈中出現意外事件或變化所帶來的風險,採購單位依據當月供應商交貨之品質( 品檢異常)、交期(
實際交貨日超過P/O 交貨日)、配合度及HSF管理能力等異常狀況提報「供應商月考核表」 。
- 「供應商月考核表」分別給予依品質、交期、配合度( 含HSF 管理能力) 等50 分、30 分及20 分。
- 2025 年完成 29
家關鍵供應商月考核,整體合規狀況良好。針對極少數經評估為低風險之小額缺失,已啟動特採機制處理,並持續追蹤供應商改善進度,維持
100%的材料供應品質穩定性。
- 評價結果將作為選擇供應商之參考,以及現有供應商之優先採購、減量採購或不採購等獎懲依據。
- 供應商每年需定期提供第三方公正機構出具之HSF報告。
- 必要時對供應商提出品質目標,要求供應商進行品質管控及提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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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應商稽核-對合格供應商之年度定期評鑑 |
- 定期評鑑分為原材料、副材料(塗料除外)、塗料、模治具與委外加工的評鑑,根據供應商交貨產品的重要性制定相應的稽核查檢表,其評鑑項目分為:系統稽核-「系統評鑑-
定期評鑑查檢表」環保稽核-「環境暨HSF 系統稽核- 定期評鑑查檢表」職安衛稽核-「職安衛系統稽核- 定期評鑑查檢表」
- 公司組成評估小組對供應商進行現場評核。
- 採購單位隔年2
月前依據上一年度合格供應商評價報告書及供應商發展狀況與計畫表,制定下一年度「定期評鑑計劃表」。前一年度交易金額低於新台幣
20萬元或人民幣4 萬元、屬母子公司、前一年度未有發生品質異常之供應商、對產品品質無直接影響之供應商可免於列入年度定期評鑑。
- 定期評鑑A 級分90 分以上之優良廠商可繼續正常交貨;B 級分80~89 分之合格廠商,可維持現狀;C
級分70~79分之限期改善廠商,執行減量採購;未達70 分之不合格廠商,立即停止採購。
- 2025 年原預計6 家廠商進行供應商年度稽核作,實際完成3
家稽核作業。2025年間1家供應商因評估合作效益不符其預期,決定停止承接相關產品。本公司已完成供應來源評估與轉移,確保生產營運不受影響,並相應調整年度稽核名單。另2
家因暫無交易先取消拜訪。
- 2026年安排11家供應商進行年度定期稽核,主原料供應商依需求進行產品、製程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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