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place Well-being and Community Engagement

幸福職場與社會參與

Talent Attraction and Retention
人才吸引與留任
本公司秉持台聚集團傳統人文理念,對員工照顧特別重視,並遵守各項勞動法規,給予員工應有的尊重與自由,讓員工在制度與人性化管理的合理範疇內,有尊嚴地工作,並達成工作與生活的平衡,兼顧生計與家庭的需求,快樂工作,享受生活。
2025至2030年人才吸引與留任目標與績效
人力結構示意圖
人力結構 (GRI 2-7)
2025年本公司台北辦公室及桃園廠全體員工共222人,男性170人(76.58%)、女性52人(23.42%)。除董事長兼任總執行長屬兼職身份外,均為正式全職員工;因桃園廠工作性質多需負重,使男性員工比例較高。 昆山廠及廣州廠全體員工共1,213人,男性659人(54%)、女性554人(46%),均為正式全職員工;昆山廠年資滿六年以上且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者占3.6%,廣州廠占36.1%。馬來西亞廠全體員工共415人,男性278人(67%)、女性137人(33%)。 我們鼓勵社會弱勢群體貢獻所長,截至2025年底在職中的身心障礙員工共16人(廣州廠13人、昆山廠0人、桃園廠3人)。桃園廠法定應進用2人,實際聘用輕度2名、重度1名,法定核計4人,超額進用率100%。
2025年各營運據點性別與職能結構 2025年集團員工年齡多樣性分佈 2025年各營運據點中高階管理職性別比例
人才招募與任用
為維持人力資源之穩定,本公司以公平、公開、公正且有效率的甄選制度,選獲優秀適任人才為目標,強化經營體質,兼顧多元化與機會之平等,不因人種、膚色、年齡、性傾向、種族、殘疾、懷孕、信仰、政治派別、社團成員或婚姻狀況等在聘用上有歧視之狀況。本公司遵守勞基法相關規定,並符合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簡稱 RBA)規範。 2025年以僱用50歲以下員工為主;昆山廠主要僱用31至50歲人員,廣州廠則以30歲以下人員較多。大陸兩廠員工多來自外省,廣州廠占69%、昆山廠占75.6%,因此持續補充因家庭及返鄉發展造成的人力缺口。
2023至2025年各營運據點人才招募趨勢 2025年集團新進員工年齡分佈
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

本公司2025年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人數、薪資平均數及中位數如下表。薪資平均數及中位數較前一年度減少,主要原因是公司獲利較前一年度減少,員工年終獎金下降。

項目說明 2025年度 與前一年度差異
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人數 169 +11
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新台幣仟元) 883 -55
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中位數(新台幣仟元) 793 -68

備註:本表不含大陸兩廠及馬來西亞廠,僅含桃園廠及台北辦公室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

溝通管道 (GRI 2-30)
台灣地區無工會組織,故無集體協商協定,但本公司員工溝通管道暢通明快;昆山廠2016年成立工會,作為員工與公司溝通管道;廣州廠未成立工會,由行政單位統籌隨時檢討適時因應。 馬來西亞設有家庭委員會,成員來自不同部門,擔任每個部門的代表。還有內部備忘錄和公告板,用於正式公告。設有員工意見箱,供員工向公司提供他們的建議。
*圖表可左右滑動
正式作業
非正式作業
  • All Hands Meeting(員工大會)、勞資會議、福委會議、勞工退休金監督委員會議及其他不定期會議
    公佈欄、台聚集團服務網站、公司網站、公開觀測資訊站等公開資訊
    員工意見反應信箱、提案改善投遞區、員工滿意度調查
    電話
    E-MAIL
    會面
    非正式會議
人權維護 (GRI 2-23)
人權維護示意圖
人權維護 (GRI 2-23)
研析參考國際人權法典(International Bill of Rights)與國際勞工組織【關於工作中的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n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Rights at Work)等國際公認之人權標準,經本公司董事長核准制定適用於本公司及台聚集團各關係企業之人權政策,以杜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除提供合理安全之工作場所,並使公司現職同仁獲得合理與有尊嚴的對待。 本年無重大違法情事,將持續進行人權相關教育訓練。
人權盡職調查流程 (GRI 2-24)
人權盡職調查流程
2025年人權管理成果 (GRI 2-24)
本年無重大違法情事,將持續進行人權相關教育訓練,人權訓練相關內容請參閱公司網站。依據本公司人權政策執行方針進行風險辨識後,本年度納入人權議題共13項,其中重大關注議題之項目計9項,具風險項目為「工時過長」,經執行減緩措施及衝擊補償措施如下:
人權管理項目的減緩及補償措施
議題 減緩措施 補償措施
工時過長
  1. 遵循勞動法令有關工作時間的相關規定,公司規章定期進行合規檢視,並落實執行。
  2. 透過出勤及加班管理系統,確實記載員工出勤時間。
  3. 系統每日發送上下班讀卡超時提醒,除提醒員工正常上下班時間及延長工作時間之規定,並確認延時下班是否加班,若加班則可選擇發給加班費或補休。
  4. 定期檢視各單位之加班情形。
  5. 推動集團電子化作業、智慧化生產,簡化行政流程。
  6. 持續開辦專業訓練課程及導入生成式AI工具訓練專案,精進員工技術及提升辦公室工作效率。
  1. 員工若發生加班事實,均依法發給加班費。
  2. 了解同仁工作負荷及超時原因,並積極進行流程改善及優化作業,協助提升工作效率。
  3. 工時過長者列入工作異常負荷辨識與風險調查名單,定期進行員工健康檢查,並酌量調整相關作業及人力狀況。
  4. 了解同仁工作負荷及工時過長原因,並積極進行流程改善及優化作業,協助提升工作效率。
衝擊補償實施比例(%) 成果
100% 由系統每日確認超時原因,若發生工時過長衝擊,將依補償措施發給應有之加班費或補休,並酌量調整相關作業及人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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